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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检察理念 | 认罪认罚从宽,公正高效司法
2021-09-09 14:28:00  来源: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我认罪认罚,我这是诈骗行为,都是通过自己编造的虚假理由向他人骗钱。”在确实充分的证据面前,第5次接受提审讯问的李建(化名)终于自愿认罪认罚。

  2020年7月至11月期间,李建隐瞒自身经济状况,虚构“做工程”“家人生病”“房产投资”等事由或允诺高息,骗取同事和朋友等人民币300余万元。然而在前几次讯问中,李建虽然陆续供述了犯罪事实,却坚称自己的行为性质是“借”钱。

  在现有证据足以认定其构成诈骗罪的情况下,像李建这样回避事实、否认行为性质的做法,只会让自己失去从宽处理的机会。为了充分保障李建的诉讼权利,检察官结合案情告知了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在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开示了案件部分证据,并在具结书中对确定刑量刑建议的计算依据、计算过程进行了说明。

  “证据开示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知情权,量刑建议计算公式则让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也认得明明白白,我们实际上是帮李建算了一道‘算术题’。”据了解,该院在履职之初即研究拟定危险驾驶、盗窃、诈骗、寻衅滋事、交通肇事等5个常见罪名的精准量刑建议“公式”,并与法院就此类案件起点刑确定、量刑情节调整尺度等达成初步共识。

  在慎重考虑后,李建认可了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2021年4月,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李建提起公诉,2021年5月李建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万,李建也认罪服判、未上诉。

  另一起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小刘也同样因检察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发生转变。2020年3月,小刘在QQ群内虚构有偿租赁微信号的广告,骗取被害人宁某人民币3300元。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先后两次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解读,对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部分证据进行了开示、量刑说理,但小刘仍心存顾虑。检察官并未就此放弃,在得知小刘经济困难且有申请法律援助的意愿后,为其申请了法律援助,并充分保证了法律援助律师的阅卷权、会见权。

  经过充分的控辩协商、量刑说理,通过检察官和法律援助律师的释法说理,小刘终于卸下心防、转变态度、坦白认罪,自愿签署具结书。“我刚刚毕业,还在找工作,因为害怕坐牢,所以一直不敢认罪。”小刘最后终于吐露了自己的心结,“经过你们不厌其烦地把法律政策讲给我听,给我聘请法律援助律师提供帮助,现在我有底认罪认罚了,内心轻松很多,谢谢你们!”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兼顾社会公共利益、被害人权益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益,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达成具结,既减少犯罪嫌疑人与社会的对抗情绪,化解社会戾气,又简化诉讼程序、为案件提速、节约司法成本。

  2021年6月,涉嫌污染环境罪的犯罪嫌疑人杨某在被捕后打消了侥幸心理,如实交代犯罪事实、主动写下悔过书,表示愿意认罪认罚、接受惩处,请求司法机关能考虑到其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且孩子尚小,变更强制措施,给自己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在捕后侦查阶段持续跟踪案件情况,了解到杨某从拒不认罪到认罪认罚的重大思想转变,在收到律师申请后依法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审查案件证据、听取公安机关意见等,综合考量,认为有碍侦查情形已经排除,建议公安机关对杨某变更强制措施。当听到公安机关宣读取保候审决定时,杨某泪流满面,激动得说不出话来,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检察官,我在看守所每天都看电视新闻进行政治和法律法规学习,知道党和政府对民营企业非常重视、给予了大力支持,我也知道我还可能被判刑,现在让我回去处理公司事务、和家人团聚,我一定让公司好好运转下去,将来判刑我也心服口服。”8月25日,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吴某进行训诫并宣布取保候审决定后,吴某放声大哭,反复说着感谢党、感谢政府、感谢检察机关,连夜从外省驱车赶到南京的母亲、妻子及公司代表见到吴某后,眼含热泪。公司代表说:“公司100多名员工又有主心骨了!公司都快撑不住了,这下公司的事务又有人处理了,员工们有救了!”

  吴某是一家民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对其进行了办案影响评估,发现对吴某继续羁押将对其名下企业和公司员工造成严重影响。考虑到吴某认罪认罚态度较好、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较小,该院依职权对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决定对吴某取保候审。吴某及其亲属的动容也深深触动了承办检察官,检察官事后感慨:“办案不但办的是他人的人生,更是办的人心,这话说的真是太对了。把‘少捕慎诉慎押’这个司法理念领悟透了、工作做细做到位了,我们就是厚植了党的执政根基。”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改变“一捕了之”“一押到底”、对未决羁押的法律监督,是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人权保障。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少捕慎诉慎押”,既是贯彻新时代检察理念、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更是检察机关以全链条思维全面强化法律监督的具体举措。

  编辑:江北新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