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结事了了吗?矛盾化解了吗?人民群众满意了吗?这是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的“每案三问”。为了将检察办案过程“晒出来”,让司法公正“看得见”,2020年8月履职以来,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听证会形式公开审查案件,“应听尽听”开展检察公开听证21件。
法理与情理相融
2020年8月,老王在马路上遛狗,因为未拴狗绳被一位年近七旬的大爷制止,老王觉得对方多管闲事,言语冲突中打了大爷一拳后逃走,造成大爷面部骨折、轻伤二级。在检察官的努力促成下,老王主动赔偿并真诚道歉,大爷也认为拘留让老王得到了教训,双方握手言和。刑事和解了,但案发起因特殊,打人的人不用坐牢了,能不能被社会公众接受?检察官决定召开一场拟相对不起诉案件听证会,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
检察官详细阐明了拟处理意见、办案初衷以及秉承的司法理念。为化解矛盾纠纷,传递正能量,案件办结后,检察官在双方所在社区开展精准普法,倡导文明养犬。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及社区代表等评议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意见并肯定做法,认为这是“有温度、有情怀的执法,也是老百姓期望并支持的司法正义。”
因邻里纠纷而发生的故意伤害案、因朋友口角而发生的故意毁坏财物案、因贪图小利而发生的保险诈骗案……在办对、办成、办好一桩桩群众身边的“小案”时,检察官与当事人面对面沟通,倾听群众最朴素的正义观,认真听取听证员评议意见,“零距离”化结解怨、精准化普及法律、最大化传递善意,让检察公开听证成了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的“好帮手”。
公开与公正并行
真正发挥检察听证实效,科学选择听证人员是关键。2020年8月,江北新区检察院就1起重大责任事故案件犯罪嫌疑人羁押必要性公开听证,针对性邀请法学专家、责任事故认定专家、企业家人大代表等参加听证,做到“兼听则明”。
法律解答方面,承办检察官现场介绍案情、阐述构成犯罪原由的同时,由法学专家对案件进行专业解读。又因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所遵循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极具专业性,邀请了事故责任认定单位的专业人员现场解读责任认定,为评议员拨开认识迷雾。企业发展方面,特别邀请了2名企业家身份的市人大代表担任评议员,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出发,评议犯罪嫌疑人在经营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为检察办案提供经验支撑。此外,听证会还听取了企业所属园区及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的听证意见,为掌握行业发展规划动态和需求提供参考。
借助“外脑智慧”打出“公开听证+安全生产”的组合拳,既保证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严肃性,又有利于保障检察权得到有效监督,最大程度上避免“暗箱操作”和“人情案”“关系案”,以公开促公信。
惩戒与挽救并重
用“不公开”保护未成年人特殊权益,用“听证”全面接受监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江北新区检察院也将检察听证全面引入附条件不起诉审查、羁押必要性审查、未成年人训诫等工作。
拟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办理中,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案件审查听证、训诫仪式相结合,体现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权威性;羁押必要性审查时,动态评估羁押必要性条件并及时启动不公开听证审查,不放弃任何教育挽救机会。针对案件特殊性,在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加评议的同时,还主动对接江北新区未保中心、新区综治局、高校专家共同参加听证,全过程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导责任,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2021年2月,某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羁押必要审查不公开听证会上,评议员一致支持检察机关对其变更羁押强制措施,认为经过帮教、促成调解、调查评估,变更羁押措施更利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教育矫治。为杜绝“就案办案”,检察机关通过深入了解案件背后的家庭问题、社会问题,剖析涉罪未成年人犯罪原因,找准病灶感化挽救,使其回归学校、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尺度与温度并存
除了传统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拟不起诉案件外,江北新区检察院还将检察公开听证范围拓展到公益诉讼案件领域。2021年2月,徐某某等4件非法捕捞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检察听证会在江北新区检察院召开,此次听证的4起案件具有犯罪嫌疑人捕获渔获物少、未使用电毒炸等破坏性手段、犯罪情节较轻的共性。
“如果以专家鉴定的方式确定受损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可能会面临鉴定费用高于修复费用的局面。”为了更加合理地确定受损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承办检察官决定邀请行政执法机关代表、环境资源专家以及市人大代表共同参加检察公开听证。多方发言将案件的事理、情理、法理讲清讲透,促使四名犯罪嫌疑人对自己非法捕捞的行为有更深刻的认识,全部自愿认罪认罚认赔,并主动在会后迅速向新区渔业资源修复专户缴纳了生态环境修复费用。
市人大代表、环保专家王慧对此种做法给予肯定:“检察机关充分考虑了案件情况,确定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数额合理,体现了最大程度的公平公正。”教育和惩罚并重、尺度与温度并存、公开与公正并行,检察公开听证获得了一致点赞。
效率与效果兼具
不仅要注重听证效果,又要考虑节约资源、提高效率,因此检察机关将一案一听证和批量集中听证、个案听证和类案听证相结合,以多样化、多层次的听证方式取得了节约司法资源、案件得以公正办理的良好效果。
“下午两点半开始、四点前结束,1个多小时听证6件案子,这效率真高!”听证会结束后,人民监督员纷纷感慨道。
面对大量拟相对不起诉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江北新区检察院探索运行的“认罪认罚+社会服务”机制,将类案“批量”听证、集中评议的公开听证方式,将其融入相对不起诉案件的全链条办理过程中,在保障听证员逐案、独立、公正发表听证意见的同时,进一步节约司法资源、统一办案标准、提高办案效率、维护检察公信力。
检察官工作心得:我们在组织拟相对不起诉人员参加文明交通劝导等社会公益服务,并将社会服务结果作为相对不起诉的前置条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听证工作靠前做细,比如事前听取各犯罪嫌疑人的意见、事先向听证员介绍听证流程和案件基本情况、相关法律规定和评议重点,减少听证人员因不熟悉听证流程、案件特点而产生的疏离感,简程序不减质量、降时耗不降效果,坚决杜绝公开听证审查程序“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