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至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司法所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活动开展监督工作。同时配合社区矫正机构做好对未成年人的训诫教育,一方面重点监督落实对未成年人的特殊教育矫正措施,促进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另一方面通过联合开展法治教育、亲职教育,提升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帮教成效。
干警佘正海通过查阅该未成年人矫正对象的社区矫正工作台账、与帮教小组人员谈话了解,对该矫正对象的交付执行、日常监管、教育奖惩情况、分开矫正等未成年人的特殊教育矫正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进行了重点检查。
经前期掌握线索,该未成年矫正对象因未假外出被警告处分,检察干警联合司法所帮教小组成员,对该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进行专门训诫教育,明确告诫其社区矫正期间违规的法律后果,提醒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遵规守纪,提出具体矫正要求,鼓励引导其正确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