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整治塑料污染”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中,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干警对辖区内部分商场、超市、药店进行摸排走访,发现部分商场、超市、药店存在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的情形,存在严重的塑料污染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制发检察建议后,7月8日,该院牵头召开推进整治塑料污染专项活动圆桌会议,通过相关法律法规说明了相关行政单位职责,共同研究当前整改状况、存在的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经过多方深入交流探讨,与会单位最终形成合议,并列出了列出了具体实施的计划和时间节点,将通过开展联合检查的方式,对辖区内的商超、药店、农贸市场等进行专项检查,对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的行为进行处罚、批评、教育。同时,通过将进一步发挥街道宣传作用,通过分发传单,粘贴海报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群众合理使用、节约使用塑料购物袋,确保“限塑”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