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孙女被人拐卖到河北了,电话联系不上,请检察官一定要帮帮我,将我外孙女找回来。”2021年1月14日,一位情绪激动的75岁老人走进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神色十分焦急。
在江北新区检察院接访检察官的一番耐心安抚和细心询问后,这名姓戴的老人说外孙女谢某患有三级精神残疾,从2020年5月份到河北与一名男子同居后就一直失联,他曾以外孙女被拐卖为由多次去派出所报案,却一直未被受理。“检察院就是我最后的一丝希望,我就想让外孙女能今年春节回南京,一家人过个团圆年。”戴某说。
事情真如戴某所说吗?江北新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检察官陈学锋在了解情况后,对戴某提供的材料进行了全面审查,组织办案组讨论制定了刑事立案监督案调查方案,并到相关派出所调查核实。然而,涉案派出所民警给出的答案却大相径庭。
原来,该派出所并非对戴某的报案置之不理。为了查清谢某在河北的情况,曾多次电话联系河北警方,先后发出了2份《请示协助工作函》请求协助,同时也多次通过电话、视频联系到了谢某本人。该派出所所长还带领民警到谢某在河北的住地,向当地派出所调取材料,找谢某及其现任男友尹某做谈话笔录。据谢某称,她所谓的精神残疾是癫痫,近几年未发过癫痫,精神是正常的。
经过查证,该派出所查实谢某是自愿留在河北与尹某共同生活,无人强迫,也无精神障碍,不存在被人拐卖的事实,最终形成了长达57页的侦查卷宗,并依法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可是戴某却对此决定不服,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声称河北、南京两地多名警官不作为。
在调查核实的过程中,陈学锋检察官找出了戴某多次投诉的直接原因。一方面,戴某此前收了外孙女前任男友杨某的“彩礼”,杨某要求戴某将外孙女找回来;另一方面,戴某作为谢某的监护人每月可领取一笔监护费,如果谢某长期生活在河北,他将失去监护人资格,每月也就减少一笔收入。在谢某不愿回到前男友杨某身边、也不与戴某联系的情况下,戴某竟想出了通过检察机关将外孙女找回来的办法。
3月17日,陈学锋检察官将审查结果正式答复戴某,同时针对戴某的真实意图开展了精准普法教育,不仅对拐卖妇女犯罪进行了释法说理,还就日常生活中如何正确适用法律维权,使戴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之处,当即表示不再上访。“我以前也做过普法宣传,以为自己很懂法,没想到原来用错了地方,谢谢检察官!”
近日,涉案民警告诉陈学锋检察官,戴某已一个多月未到派出所上访,所里对检察机关实事求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还公安民警清白的做法表示感谢。
检察官办案札记:
近年来,人民群众法治观念不断增强,逐渐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但有小部分群众对如何正确依法用法存在认识上的偏差,需要“精准普法”的答疑解惑。
“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深化基层依法治理,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的要求,检察官的精准普法工作还任重道远、大有可为!”陈学锋说。
(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 朱学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