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服江北新区检察院为交通事故被害人两地奔走,排忧解难,你们是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做实事的,谢谢你们!”
近日
南京江北新区检察院通过跨区域
司法救助协作机制
对一起刑事被害人困难家庭
开展多元化救助
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
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2022年2月,家中的“顶梁柱”刘某因交通事故受重伤,虽然在半年内反复入院治疗,最终仍因医治无效死亡,留下了妻子蒯某和两个儿子。由于蒯某和两个儿子均因智力障碍缺乏自主生活能力和劳动能力,而案件的被告人李某无赔偿能力,民事赔偿未能实际执行,这让本就困难的生活更加雪上加霜。
群众的“急难愁盼”就是“心头大事”!考虑到蒯某一家特殊的情况,江北新区检察院来到盐城市滨海县,到村入户,上门开展走访调查。
承办检察官跟随村干部来到蒯某家中,看到检察官,她便指着丈夫的遗照不断表示,家里的能干人把他们扔下了。邻居们告诉检察官,刘某去世后,母子三人每天都睡到肚子饿了才起床,因为不会做菜就只能干吃饭,实在觉得没有味道就蘸一蘸酱油,逢年过节还是靠邻居们送菜送饭度过。一位表亲想带蒯某的大儿子小刘外出做工补贴家用,但出了村子小刘就找不到回家的路。
经调查,江北新区检察院认为蒯某三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应当予以救助,但蒯某母子三人不具备独立生活与独立劳动的能力,司法救助金只能解一时之难。如何拓宽救济途径,提升救助“多残家庭”的质效?经研究,该院决定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为其提供长远的生活保障。
5月16日,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在盐城市滨海县检察院的协助下,组织当地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残联和属地镇政府、村委会召开了一场多部门协调会,就综合救助这户“一家多残”的被害人家属达成一致。
经协商讨论,最终形成了综合帮扶方案:一方面,决定向蒯某及两个儿子发放5万元司法救助金,用于3人突发疾病等重大事由,并由村委会评选邀请一位乡贤代表、退休村干部负责监管救助金的使用,提高该家庭的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协调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残联及属地镇政府、村委会等,为蒯某等3人提供了申请残疾鉴定、办理残疾证、重新评估低保待遇、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纳入“防贫基金”保障监测范围、列入重点关注对象等服务,从生活照料、突发事故应对等各个层面,提供符合条件的相关国家政策的长期救助帮扶。
宣布司法救助决定书
代理人签署文书
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
残联上门进行残疾鉴定
6月21日,承办检察官第三次来到滨海县,为蒯某等3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并对蒯某一家近日的生活状况进行回访。据悉,当地残联已安排专人登门进行残疾鉴定,残疾证等相关服务保障正在陆续办理中。
“南京的检察院上门帮助我们村的三个可怜人,尽职尽责奔走两地,爱民护民助残解忧,真是实实在在地为老百姓做事!我们村委会一定配合做好这件大好事!”村委会顾书记对检察官说。
“尽职尽责、爱民护民”承载着群众沉甸甸的信任和认可。这场跨越两地的司法救助,是江北新区检察院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生动实践。江北新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坚持主题教育与检察业务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紧扣加强基层治理和民生司法保障,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实干、创新干、科学积极干”,不断做优做实惠民生、暖民心的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