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张小波、李佳寰同志共同撰写的《新冠疫情背景下情势变更制度与不可抗力制度的适用》在江苏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优秀论文征集中荣获二等奖。
该篇论文以后疫情时代为背景,结合《民法典》就如何运用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制度妥善处理陷入履行障碍的合同进行了探讨;论证了情势、不可抗力、情势变更制度、不可抗力制度四个不同概念间关系的新型模式;并对司法实践中如何抉择适用与具体应用情势变更制度或者不可抗力制度,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建议.
近日,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张小波、李佳寰同志共同撰写的《新冠疫情背景下情势变更制度与不可抗力制度的适用》在江苏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优秀论文征集中荣获二等奖。
该篇论文以后疫情时代为背景,结合《民法典》就如何运用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制度妥善处理陷入履行障碍的合同进行了探讨;论证了情势、不可抗力、情势变更制度、不可抗力制度四个不同概念间关系的新型模式;并对司法实践中如何抉择适用与具体应用情势变更制度或者不可抗力制度,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