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宁新区检民公告〔2024〕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南京奔沃机电设备租赁有限公司非法排放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将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法治园区(南京市江北新区珍珠路18号)
联系电话:025-58622863
特此公告。
2024年1月31日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