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刘佳丽参与撰写的论文《论机动车年检制度中不当联结禁止原则的适用 》在江苏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举行的“变革中的行政法与行政法治发展”学术研讨会征文活动中荣获一等奖。
刘佳丽,1998年5月出生,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专业,现任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三级检察官助理。自2022年参加检察工作以来,刘佳丽同志坚持“以研促检”,在办案之余笔耕不辍,参与编撰出版检察业务书籍《检察机关行刑反向衔接——原理·规则·实践》,参与撰写的案例曾获评南京市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南京检察机关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等,多篇调研文章、工作总结获《清风苑》《南京政法》采用,承担、参与多项省法学会、市法学会、市检察院法学研究课题,获评2024年南京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竞赛能手。






